法院庭审旁听报告

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报告

20xx年 11月3日 法学院部分04,05级学生旁听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淦弟伙同他人入室抢劫致被害人死亡”案件的审判。

案情简介(公诉方)

19xx年9月8日 被告人林淦弟(福建罗源籍)与其姨丈林其龙(已接受判刑目前服刑)的指示下伙同两名江西籍青年到上海其以陈文忠名义租住的房屋内抢劫,并将房东的母亲捆绑,用毛巾和胶带封住被害人的嘴致被害人窒息死亡。三人偷走房东家内两张存折及一些现金后逃离现场。被告人将存折交与林其龙后两人一起将存折中的存款取出,分赃后被告人潜逃至20xx年7月于上海被捉拿归案并移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审判程序

审判长及审判员以及公诉人,被告辩护律师,法庭书记员就座后,法警将被告林淦弟带上被告席。全体听审人员保持肃静。

一 首先审判长就被告人林淦弟的身份进行确认,并就被告人何时收到起诉书的问题询问了被告人,得到确切地回答后,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

二 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简要说明,并介绍了参加审判的审判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随后,审判长向被告人申明其在庭审时所具有的权利及若被告人认为庭审人员可能影响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可以申请庭审人员进行回避,且可以在审判过程中调取新证据或传唤新的证人。经过审判长的允许后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三 公诉人提问阶段。公诉人就案件调查文件中的内容对被告人林淦弟提问。在此过程中被告需对公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陈述事实。其中被告人林淦弟对公诉人就文件所陈述的作案过程拒不承认,并提出了新的供词。提出自己并不知情,且没有收到任何不法财物。随后审判进入辩护律师提问被告人阶段。

四 辩护律师对被告之前对案件的新说法进行了一些询问。

五 公诉人补充发问,就被告人新的供词中的疑点提出异议。其中,审判员也对被告人的陈述提出了疑问。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对提问的回答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六 审判长宣布进入控辩双方举证环节。

1.公诉人宣读福州市人名检察院对被告人调查所得结果的相关文件并提供了主犯林其龙及其他涉案人员的证词,并在宣读完毕以后指出被告人林淦弟认罪态度恶劣,在定罪量刑时应考虑对其量刑的程度。

2.辩护人为被告在案件中应负的刑事责任进行重申即被告人林淦弟身份应为从犯,且在案发当时认识能力较差故要求审判人员考虑其定刑。

3.被告人林淦弟进行自我辩护,并指出主犯林启龙游推脱责任之嫌.且一再重申自己对当时的案件不知情。

七 庭审进入最后阶段,仅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下次开庭时间待议。

庭审结束,工作人员及旁听人员按秩序退场。

 

第二篇:法院庭审过程的旁听报告

法院庭审过程的旁听报告

张 亮

为了提高实习律师的业务能力,我们所于20xx年x月x日组织我们实习律师到石家庄市长安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旁听。

一、流畅的庭审程序。

开庭前,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均已到庭,旁听席也是满满当当。人人表情严肃,个个正襟危坐。真是“天地有正义,法庭最威严”。第一次正面感受了法律的神圣。

开庭时间一到,审判人员进入审判席,随着审判长手起锤落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宣布法律纪律、合议庭人员组成、核对当事人、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宣读答辩状、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按照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依次进行举证质证、询问双方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双方进行辩论、征求双方最后意见,进行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宣判、告诉当事人的上诉期限、闭庭。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干净利索,没有半点拖泥带水。体现出了审判人员精湛业务能力和纯熟的技术水平。

二、严紧的审理思路。

我们旁听的是一起离婚案件,经过庭前调解无效,才进入审理程序。审判人员对当事人的感情的状况进行调查。首先调查双方如何相识、何时结婚、婚后的感情生活、有何矛盾。其次,有无子女、子女的性别、年龄以及子女的生活情况。最后,调查财产情况,有无存款、有无房产、有无汽车、有无股票以及其他的家庭生活中使用的财产,这些财产是什么时间置备的;有无债务以及债务是如何产生的,等等。审判人员的思路清晰,主次明确,既要对整件事情调查的清清楚楚,又要对各种证据进行真假和效力大小的判定,还要维持审判的正常秩序,及时制止当事人与无案无关的言论,引导当事人向着正确的审判方向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体现审判人员的身经百战。

三、深有感触的一次学习。

1、上学的时候最烦的就是背程序,一个接一个的,而且顺序都必须连接着,不能出一点差错。当时特别反感,认为枯燥的程序是可有可无的,特别有一种重实体轻程序的一个认识,认为把事情搞清楚了,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下就行了,没有必要非得按着程序来生搬硬套。看到审判人员对程序的掌握如我们学习乘法口决一样娴熟,感到非常震惊,真不知道审判人员是如何做到的。

经过老师的指导才有了思想上的转变,程序弄清楚了,才可以更好的查清实体问题;程序弄不清楚,不仅不利于查清实体问题,反而可能对实体问题有所遗漏。进一步讲,正确的程序也是实体问题得到公正处理的保证。没有程序的公正也就没有实体的公正,从这个意义上,程序的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而实体的公正才是司法公正的灵魂。我们国家提倡的司法公正,不仅是指实体上的公正,而且还包括程序上的公正,可见正确程序是程序公正的基础,在审理具体案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2、上学时,成绩还算不错,自以为学的差不多了,可是参加这次旁听才知道,要学的东西还太多太多。特别是实践中很多知识书本上根本就没有。到现在才知道什么是“纸上得来终觉浅”。比如:审判人员首先调查双方如何相识、何时结

婚、婚后的感情如何、有何矛盾。这是通过对婚前的感情基础、婚后的感情是否建立以及矛盾的性质、产生矛盾的原因等,综合判断双方的感情是否确以破裂。书本上说的就简单多了,就一句话,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不是这次旁听,那会知道为了这一句话,还要调查那么多的事项。还有:孩子扶养权的归属。孩子跟哪一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就会让谁抚养,不是说谁挣钱多,谁就会获得孩子抚养权。除了考虑经济因素外,更多的是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以及孩子的生活习惯,综合诸多因素才能确定孩子跟哪一方有利了孩子的成长。 四:学无止境,继续努力。

在司法考试通过之前,认为司法考试特别难。通过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认为万事大吉了。现在才发现,通过司法考试不是学习的结束,而是学习的开始。以前学习的都是书本的知识,很重要也很有用,但是都是一些基础的东西,就象是盖房子用的砖瓦,没有这些东西是不行的,可仅有这些东西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把这些砖瓦有机的组合起来,才能盖成一座座漂亮的房子。更何况,有很多实践中的很知识,我们以前在书本是没有学过的,而现在我们所欠缺是如何组合砖瓦,才能砖瓦变成房子。对于这此知识我们要认认真真的从零开始。我们以后不仅要继续努力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因为我们还有很大的欠缺;更要努力学习实践中的知识,只为我们对此一无所知。

在学校我们都是大学生,可是工作中我们只是小学生。要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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