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操论》读书笔记

《道德情操论》读书笔记

学习经济类的学生大多只知道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经济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但是人们却都忽视了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这本书。《国富论》这本书以“利己”为中心阐释了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而《道德情操论》则宣扬了“利他”为基础的道德思想情操,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所说的:不读《国富论》不知道应该怎样才叫“利己”,读了《道德情操论》才知道“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利己”,可见《道德情操论》不仅对学习道德思想有很深的作用,对于理解亚当斯密的经济思想,学习经济学问题也有很重要的作用。

《道德情操论》围绕“同情”这个中心,对整本书展开了阐释。在书中,斯密用同情的基本原理来阐释正义、仁慈、克己等一切道德情操产生的根源,说明道德评价的性质、原则和各种美德的特征,并对各种道德哲学学说进行了介绍和评价,以及人的行为应遵循的一般道德准则。《道德情操论》中很多段落的确很发人深思:

1,、第二篇中一段如此说:“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劳作,来回奔波是为了什么?所有这些贪婪和欲望,所有这些对财富、权利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到底何在呢?归根到底,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试想当今中国和世界,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基础几乎已经成为衡量人的成就的标准,致使一些人为了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为自己谋私利,不顾社会利益和社会道德,造成道德的沦丧,社会关系的疏远。因此经济利益并不应该成为一切准则,重要的是对社会道

德的培养,对人生价值的追求,对于一个人的道德情操,社会价值才应该成为衡量其价值的准则。

2、“人性之尽善尽美,就在于多为他人着想而少为自己着想,就在于克制我们的自私心,同时放纵我们的仁慈心;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人与人之间产生情感上的和谐共鸣,也才有情感的优雅合宜可言。”这句话中可以很深刻的体现出《道德情操论》这本著作的中心,只有克制自己的私心,多为他人着想,最后受益的不仅是他人,同时更是我们。也就是说利他才是真正的利己。

3、“喜欢值得赞美不仅绝非完全源自喜欢收到赞美,反倒是喜欢受到赞美,至少在相当大的程度内,源自喜欢值得赞美。”这句话在我们生活中是最常体现出来的,当我们真正的做到了别人所期望的,或自己觉得自己的成绩值得赞赏,我们在某种程度上会希望得到别人的赞赏,或者会为别人的赞赏而喜悦。但是当我们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成就或者别人的赞美时,我们并不会发自内心的觉得欣喜。因此这也会使我们控制自己的贪慕虚荣的心。

4、“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这个思想对于当今世界特别是中国的建设都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阶段,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贫富差距日益凸显。因此未来要尤其要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协调发展,关注群众的利益。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的要让每个人都享受改革和建设的成果,把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价值。

《道德情操论》这本书在西方的影响不亚于《国富论》,在当今经济飞速发展,物欲横流的世界,道德缺失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对于道德的培养也变得至关重要。在《国富论》中调节经济有一个无形的手是市场,而《道德情操论》也作用于市场经济那就是市场经济应该是一个讲道德的经济,也就是说要用道德和法律规范每个人的行为,不能为获取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没有诚信,没有道德,市场就会混乱,社会也很难发展。因此,《道德情操论》是每个经济人不得不翻阅的经典著作,而其中的道德情操思想也应该要发扬到整个社会中去,只有如此才能创造出和谐的社会。

 

第二篇:道德情操论-读书笔记

《道德情操论》读书笔记

在读书之初,我先是仔细的看了老师的要求:“准确的提炼原著”,所以我本着小心谨慎的心态开始了阅读。没有急急躁躁的直接翻开就读,而是先看了看书后的一些评论。

“不读《国富论》不知道应该怎样才叫“利己”,读了《道德情操论》才知道“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利己”。 ”

“ 斯密自己比起重视《国富论》来似乎也更重视自己的《道德情操论》。《道德情操论》不仅是他出版的第一本主要着作,也是他在逝世前的最后几年里竭尽全力进行修订的一本书。他在身患重病、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的情况下,对这本书进行了最重要的一次修订,这说明了伦理学在斯密心目中的地位。对于道德真理的探讨在斯密那里是贯穿始终的。”

包括我敬爱的温总理也先后五次提到并推荐这本书。

这让我更是感觉到了要以一种谨慎的心态面对。于是,我翻开了书页。以下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摘录于提炼的,其中以提炼为主,摘录只有很少一部分。

第一卷 第一章

? 眼神是最不易伪装的地方。

? 同情,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感之一。

? 人会产生同情,但是有当他亲身体验过当事人所身处的情景之后,才会真正的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状态与情绪。

? 人在理解他人时会将自己代入到他人的身体中,但是依然以自己的大脑去思

考。这也就直接的导致了某些或许并不存在的事情的发生。有点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的味道。

? 当人与人交流、交往时,如果他人对事物所表达出来的情感与自己心中所预

期的一样,那么人便会愈加兴奋;反之,则索然无味。

? 对死亡的恐惧,成为人性中最根本的一项原则。他一方面破坏着人的幸福,

另一方面还人类以公平;它一方面让个人痛苦不堪,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捍卫了社会。

? 有时,我们在理智上赞同一件事,但是感情上的反应却不完全合拍,很多时

候我们表示赞成的同时内心没有一丝同情。

? 人们的行动是由内心的情感引起的,并且决定了行为结果的善恶是非。 ? 判别自己对一件事物的判断是否与他人一致时,可以从观察自己与他人针对

这件事物所流露出的情感是否一致来确定。

? 情绪与理智并不是100%的一致。

? 人在判断他人的情感是否恰当时,往往以自己在相同情况下的行为为判断依

据。

? 与自身有因果、关系与纠葛的事件往往会导致我们判断的失常。 ? 在一个陌生的群体中有助于情绪的平复。

? 我们爱自己=爱他人,不吃亏也不赚。

? 最郁闷的事莫过于自己的不幸不仅不被人同情,反而招来他人的白眼和嘲

笑;最开心的事哦过于受到别人由衷的关注与理解。

? 评判他人观点的两个标准:得体适度、完美无缺。如果完全符合那就是能够

得到他人的敬佩;如果虽不完美但是也接近,那就是表扬;若是达不到就要

被批评了。

第五卷 第一章

? 习惯会强化我们的感受。

? 风尚是由社会的上层所主导的。

? 古人的事、物经过时间的积累后就成为了一种认知上的定式。不可更改,任

何变动都会破坏人们认知上的这个事物的完美,似乎它就应该也只能是如此。

? 古人的事物也受到它所在的时代的社会风俗、习惯的影响,即使是两个相当

接近、类似的事物,在不同的地域,也会有截然不同的含义。

? 所谓的潮流一定是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人或者团

体来引导的。

? 但是,在现当下,通过网络平台,社会较低层的声音可以很容易的表达出来,

一旦这种声音汇聚在一起,成为一个声音的时候,那么也能引领潮流。 ? 当我们习惯某些事物后,便会对他形成记忆的惯性。若下一次,见到的有不

同便会觉得别扭,不舒服。反之,这舒服。

? 所以,习惯了就是美的?不习惯就是丑的吗?

? 所以,习惯的可以是美丽的,但是不习惯的一定不是美的。

第五卷 第二章

? 在某种环境下成长,便会对那种环境习惯。无论之后他对那种环境的处事方

式的判断是好是坏,至少他不会反对,更很可能会认同。

? 职业、境遇、阶层等等都会在一个人身上留下习惯的烙印,形成其特殊的行

为方式。

? 人在诞生时都是一样的,都是白纸。从他呱呱落地那一刻开始,这张白纸便

会被涂抹上各种颜色,最终形成独一无二的人。

? 书中,从人的本性到其职业、阶级再到地区、国家最后到文明与野蛮,叙述

的都是一个原则:环境塑造人,人可被环境再塑造。

? 习俗与人们的普遍品质可以有差异,但是不会十分之大。

读完后,首先,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像一把梳子。我原本就有所了解,有所知晓的事物,在阅读后有了一种豁然开朗并且找到脉络的感觉。随便举一个列子,就好像我本就知道换位思考,本就知道设身处地,但是却仅仅只是知道,仅仅只是在使用而并不知道其原因。而读了第一卷第一章后,我才明白,人会产生同情,但是有当他亲身体验过当事人所身处的情景之后,才会真正的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状态与情绪。人在理解他人时会将自己代入到他人的身体中,但是依然以自己的大脑去思考。可以说,这本书把我们最习以为常的东西用完整而严密的逻辑书写了出来,令人为之叹服。

然后,读着读着我又发现貌似有些我可以反驳的地方。毕竟,随着时间的流逝,亚当斯密那个时代的某些东西已经永远的里去了,那么在那个时代的某些观点、理论,到了先当下就未必还能成立。就例如书中说的所谓的潮流一定是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人或者团体来引导的。但是,在现当下,通过网络平台,社会较低层的声音可以很容易的表达出来,一旦这种声音汇聚在一起,成为一个声音的时候,那么也能引领潮流。所以所谓潮流就是大家都

认可并追寻一个事物时的群体行为。我斗胆想象一下,是不是这样说,才能更为准确的表述呢。

最后,有些地方我没能读懂。第五卷的第二章,我知道他说的是有关社会习惯与时尚对道德情感的影响。但也仅仅只是知道,对于书中所写的关于文明与野蛮的问题我不能理解。或者说是我本就有的一些想法与书中的观点产生了冲突吧。

书中把抛弃、杀掉小孩视为野蛮的行为,认为文明的一种体现是尊重生命。尊重生命是文明我认同,但是,杀掉和抛弃小孩就一定是野蛮的吗?人类是生物,所有的生物都在进化,在进化过程中优胜劣汰,这是自然法则。产生文明,是进化的一种结果。文明的进化是人类进化的结果。那么,如果在某些情况下杀死和抛弃小孩被允许与被认可是野蛮的体现,是一种退化。而即便拖累群体,也要“尊重生命”那岂不与自然法则所相悖。那这是进化还是退化?当然,可能我原有的想法就是野蛮的吧。

道德情操论中关于良心,人心的论述似乎和中国古代的性善论相吻合。其实我感觉不管是什么理论或者说法都是在描述人心中的那座天平,不管是天性还是受成长环境影响而形成,每个人得心中都有一套自己的行为准则,不会去违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旦哪天自己打破了自己的规则,那么心中的天平开始倾斜,内心的平静动摇之后,人们会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所以,内心的准则和内心的平静是最基本的东西。

小结一下,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从根本上揭示了人类和谐生存与发展的根源。总结了人们行为的道德准则。当人们身处变革或是逐渐由道德底线走向法律底线时就应该读读这本书,找找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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