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计划程序

应急计划程序

1 目的

规范本公司生产应急程序, 明确各类影响正常生产和客户服务事件的应急处理责任,减少本公司在发生生产危机时带来的影响, 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以确保对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连续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外壳真空镀膜厂生产和服务的应急处理,紧急情况包括劳动力短缺、原材料供应中断、关键设备故障、能源严重短缺及发生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力等。

3 职责

3.1 总经理:

负责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决策和总协调,资源的调配。

3.2 应急恢复计划负责人:

3.2.1 负责接受各部门反馈的异常情况

3.2.2 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3.2.3 向总经理汇报应急措施的最新实施情况。

3.3 各部门主管: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公司程序规定和总经理的要求完成工作,督促下属工作,并及时反馈异常情况。

3.4 各事件责任部门人员:

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按照应急恢复计划负责人的指令或要求做出反应,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应急程序,保证生产的正常秩序。

4 工作流程

4.1 劳动力短缺:

4.1.1 公司人事负责在不同地区联系劳务输出部门和职业介绍所,制定联系清单,包括单位名称、负责人、所在地区等,清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适时更新,至少一年一次。

4.1.2 当制造部门和其他部门发生劳动力短缺情况时应及时将情况反馈人事,经总经理批准后招聘;

4.1.3 人事负责招聘人员。PMC负责人员在本公司内的调配。

4.1.4 当招聘数量不足时,人事应及时将情况汇报给总经理,由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人员调配,考虑以非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4.1.5 制造部应适时进行人员培训及岗位轮换,确保在劳动力短缺时关键和重点工序的岗位需求和产品质量。

4.1.6 应急联系:

负责人(人事): 

联系电话: 

4.2 原材料供应中断

4.2.1 PMC负责指定并保持物料的合理安全库存量,以备应急之需。

4.2.2 采购科应开发同一物料的供应商应至少两家以上且分布在不同地区,以保证某一家或某地区供应商出现供应中断时事业部物料的连续供应。

4.2.3 当出现原材料供应中断时,采购部门应及时将物料的供应情况通知到计划人员,计划人员根据物料情况调整物料需求计划和相应的生产计划,采购人员根据调整后的物料需求计划更改相应的物料采购计划,积极寻找替代供应商或于必要时组织事业部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解决问题,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4.2.4 应急联系

负责人(人事):

联系电话:

4.3 设备故障

4.3.1 设备科在生产一线配备足够的设备检修人员,进行日常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使用设备的正常运转。

4.3.2 设备科负责对设备突发故障进行应急维修,对关键过程的设备应备有应急零配件以及时排除故障,并考虑对关键设备留置备用设备。

4.3.3 当设备检修人员无法及时排除故障以致生产任务无法正常完成时,生产部门和检修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映至总经理处,由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组织调配人员及其他资源解决。

4.3.4 应急联系

负责人(人事):

联系电话:

4.4 电力能源恢复

4.4.1 公司备有备用发电机组,后勤部在发生电力中断时及时恢复供电。

4.4.2 后勤部负责发电机组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维护。

4.4.3 应急联系:

负责人(人事):

联系电话: 

4.5 水力能源恢复

4.5.1 公司后勤部负责配备备用水塔,预备一天的生产生活用水,并保证备用水塔处于备用状态。

4.5.2 后勤科负责与供水单位联系,保证在停水前通知到位,各部门在接到停水通知后应做好蓄水工作,如果用水不足则由后勤部统一动用备用水。

4.5.3 应急联系

负责人(人事):

联系电话:

4.6 气体能源恢复

4.6.1 设备科负责配备备用气体生产设备,并保证备用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6.2 设备科负责对气体生产设备进行日常检修工作,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4.6.3 发生突发性停气时,现场设备科检修人员应通知应急负责人,做好启动备用设备工作。

4.6.4 应急联系:

负责人(人事):

联系电话: 

4.7 水灾、火灾等不可抗拒力致本公司全线停产

4.7.1 本公司分别在河源不同厂区建有生产基地(目前在高新开发区内建有两处生产基地)。

4.7.2 在发生上述情况时,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按《紧急情况反应作业流程》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将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并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在灾害发生地恢复正常生产;

4.7.3 若灾害严重经评估不能短期恢复生产,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移转另一生产基地尽快恢复生产;

4.7.4 市场/销售部门与客户协商交期的更改。

4.7.5 考虑到电镀的重新制造和专用原材料的采购问题,最迟于三周内开始恢复生产。

4.7.6 应急联系

负责人(人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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