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科室讲座等安排

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科室讲座安排

病例讨论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

讨论会。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医院与病理科联

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3.每次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

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

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

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

(1)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2)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3)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4)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

单独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15天仍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佳、入院时为待查的病例),由科 主任或副高以上的医师主持,相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及疑难病例讨论本中。

四、术前病例讨论: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副高以上的医师主持, 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五、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应在死亡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 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处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及死亡病例讨论本中。

教学查房

一、教学查房的目的 临床教学查房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教师对典型病例的系统讲解、示范操作、讨论分析、归纳总结,不仅能促进实习医师掌握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情演变与实验结果分析、医嘱、病程记录及与患者的沟通技巧等临床工作基本规范与程序,也有利于提高临床医师的教学水平和临床工作能力,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二、教学查房的基本要求

1、教学查房是一项实践教学任务,科室教学干事负责制定每月教学查房计划,及时上报科研教学处,并按照计划认真执行。

2、病区的教学查房一般每周至少1次,落实具体的时间和内容,保持相对固定,每次查房时间60-90分钟。

3、教学查房时间应与医疗查房时间错开,要求安排在下午,以尽量减少对日常医疗工作的影响。病区在工作安排中应保证学生和主持医师能按时实施此项工作,避免随意更换时间和内容。

4、教学查房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主持,也可根据病区情况由教学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持,优先安排临床学院带教老师、教学干事,具体人员由教学干事统筹安排。科主任、教学干事、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必须参加,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教学查房记录。

5、教学查房应以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为授课对象,按教材规范进行授课。查房时均要求适当的应用英语关键词和对话.

6、教学查房前三天主持查房医师应确定病例,要求选择一份有教学意义的典型病例或利于对某一症候群进行鉴别分析的病例。

7、教学查房前主持查房医师应事先告知实习医师所查的病例,实习医师应熟悉病人及病情,复习有关理论知识,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如检查病历、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器材等,使教学查房取得最佳效果。

8、主持教学查房的医师应根据科室安排,事先做好准备,制定教学查房方案,并写出教学查房教案。科室主任应事先听取主持教师准备情况的简短汇报,给予指导和认

可。对于新担任此项工作的年青教师,各科室可组织集体备课听取汇报,并给予指导。

9、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与病人交流要讲究谈话艺术,为病人保守医密,要有爱伤观念,查体部位不应暴露太多,时间不宜太长。

10.查房时采用讲解与集体分析讨论相结合,启发下级医师踊跃讨论。指定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在查房前准备发言讨论或担任重点发言(可指定参考文献)以提高下级医师的临床教学能力,结合临床实际介绍医学新进展。

11.查房中注意培养下级医生的医德医风、学者风度、业务素质、临床教学意识、钻研精神和临床研究兴趣,做到言传身教。

三、教学查房的基本程序

1.明确教学目标:包括教学查房的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重视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习与思考,并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三级要求层次分明。

2.教学准备充分:熟悉教学查房的内容、要求和所选病例患者的病情,全面掌握近期演变情况,准备必要的临床影像材料,如心电图、X线片、CT片等。

3.规定基本步骤:包括实习医师汇报病史、进行体格检查,住院医师补充汇报,带教老师进行示范性指导等。

4. 提问与讨论、组织临床病例分析:在提问与讨论的基础上,采用启发式教学,由带教老师结合所选择的典型病例,提示临床思维的方法,指导实习医师、住院医师分析、归纳、推理。

5.进行归纳总结:在教学查房结束之前,带教老师要有目的地做好小结工作,概括教学查房的重点, 主要收获, 指出不足, 提出思考问题等要求。

6.记录:教学查房时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应做好查房记录。尤其是病情分析情况、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措施、下一步的诊疗方案等,要详细记录。查房结束后,要及时书写教学查房记录,主持查房医师审核签名。

四、教学查房的形式:日常教学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形式,灵活应用。

1. 标准三阶段式。其顺序:示教室汇报—→病房查房—→示教室讨论、总结。具体要求及详细程序参见。

2. 整个教学查房过程在床边进行。其顺序: 实习医师汇报病史、检查结果、分析病情—→实习医师体检—→带教老师进行示范问诊、体检—→带教老师分析、讲解、提问、总结。

3.针对特殊病例(罕见疾病)由带教老师直接进行示范操作、讲解、提问。根据病区特殊典型病例情况随时、随机进行教学查房。

五、教学查房管理、督导 科研教学处不断完善教学查房的管理规范,制定评价标准,进行督导检查,保证教学查房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科室讲座

在科室统一计划下、科室坚持每周专题讲座进行学术讨论与相关业务学习,促进共同提 高、共同进步。各级医师要定期举行不同层次的业务技术座谈。科室负责人主持讲座。无特殊情况,讲座时间要求全体参加,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会 客、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第二篇:13.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必要时可请医务处参加。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经治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2.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之后送病案室存档;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主治医师、经治医师和进修、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应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记录内容:①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 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

疗结果;⑤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

3.疑难病例讨论:

(1)凡遇疑难病例,应由科主任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 加;

(2)由经治住院医师汇报病史,按职称职务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发言,认真进行讨论;

(3)由主持人总结,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4)讨论情况在病历和专用记录本上记录,记录者签名,主持人审签。

4.术前病例讨论:

(1)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开展新 技术的手术以及术前评估风险较高的手术灯,必须组织术前讨论;

(2)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 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3)讨论会重点讨论术前诊断、手术适应征、术式、麻醉与输 血选择、围手术期检查治疗及并发症预防和处理等;

(4)制订出手术方案、手术注意事项、护理要求、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讨后记入病案;

(5)讨论后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向患者及(或)家属交待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危险和并发症,并履行签字手续及上报重大手术报告等。

5.死亡病例讨论:

(1)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 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处和院领导;

(3)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4)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 务处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档。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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