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入市协议书

编号:

交易商入市协议书

申请单位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入 市 日 期 :

风险揭示书

为了使您更好地防范风险,根据广西北部湾矿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详细阅读。

一、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都有可能影响矿产品供求关系的平衡,引起矿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使交易商存在亏损的可能,交易商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政策风险: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实施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可能引起市场价格波动,使交易商存在亏损的可能,交易商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技术风险:由于交易撮合及行情显示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来实现,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尽管交易中心对此已做了充分准备,采取了多项防范及补救措施,但仍然有可能发生技术性事故和风险,由此可能给交易商带来损失。

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的瘫痪;交易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会使交易商的交易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甚至出现交易数据丢失等不利情况,交易商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交易风险:

1、在交易期间,由于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原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能满足交易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要求,交易中心将按规定要求交易商追加交易保证金。如果交易商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数额要求追加交易保证金,将面临被强制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合同,并承担转让损失的风险。

2、交易商在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解散等情况时,交易商将面临提前结清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交易商造成经济损失。

3、交易期间,交易中心将以约定的通讯地址和通讯方式,向交易商发送每日交易和结算清单及各种通知。发送行为完成后,即视为中心已经履行对交易商的通知义务,交易商应及时收取和查阅。交易商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述应发送内容和行为提出异

意,则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应后果。

4、其他可能面临和承担的风险:

由于交易商密码失密、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交易商发生的亏损;网上交易、热键操作完毕,未及时退出,他人进行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委托他人代理交易,且长期不关注账户变化,致使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所有这些损失将由交易商自行承担。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价格的所有因素。交易商在参与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交易条款,对相关的规则必须了解和掌握,并确定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申请单位(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入市协议

甲 方:广西北部湾矿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参与甲方主持下的商品交易并成为甲方的交易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交易商,并按甲方要求办妥全部手续。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广西北部湾矿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交易管理办法》)、《风险揭示书》及其他规则文件;甲方已就《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规则作了全面细致的解释,乙方已知悉参与甲方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规则的规定从事交易活动。

第二条 双方一致认为,《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赋予甲方的权力是为确保交易履约和控制风险之必须。乙方承诺,如乙方在交易中出现《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乙方同意授权甲方根据《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并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法律责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电子交易平台,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交易系统、席位及其它有关交易、交收设施,并为乙方代收、代付有关款项。

第四条 乙方按《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甲方申请交易席位,并自行设置、保存和修改交易密码。交易密码一经使用,即为乙方行为。席位号码、交易时间及交易密码被视为乙方某一特定《电子交易合同》的电子签名。甲方郑重提醒乙方注意交易密码的保存、保密。

第五条 乙方应指定专职交易员进行交易操作,专职交易员的所有交易行为及交易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进行修订,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遵照修订后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交易异常情况,为控制交易风险,甲方有权单方面按照《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

规则,视情况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比例、调整涨跌幅限制、调整交易时间、限制订货量、限制交易权限等。

第七条 甲方主要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成交记录、结算数据、函件、通知、信息等,并辅助以其他书面送达方式。乙方向甲方发送函件应以书面或数据电文的形式进行,但《交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按照《广西北部湾矿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结算细则》和《广西北部湾矿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收细则》的规定,进行履约保证金、货款及有关费用的结算和货物交收。

第九条 甲方对乙方的交易记录及其他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法定有权机关或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因甲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或交易数据中断,恢复交易时以故障发生前系统最终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

第十二条 第十、十一条所述事件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买卖参考,乙方据此进行的买卖风险自担。

第十四条 乙方作为甲方的交易商,应缴纳席位租金 万元/ 年 个,累计租用席位 个,累计租金 万元/ 年。

第十五条 交易商的席位租用期限届满,席位租用期限自然续租一年,但交易商在席位租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向交易所书面提出不再续租的除外。

第十六条 乙方不继续参加交易,其席位可以转让,但是不可以退租。

第十七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办事处仲裁或起诉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十八条 本协议同时具备如下条件即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

2、乙方缴纳席位租金。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规则执行。《交易管理办法》、《风险揭示书》及其他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签名):

____年 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签名): ____ 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CCBOT交易商入市协议书

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入市协议

CCBOT交易商入市协议书

甲方: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BOT)

乙方:

第一条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交易商。乙方在入市交易之前已仔细研读了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CCBOT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业务规则、规章制度与相关文件(以下统称业务规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已就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细致的解释,乙方将严格按照该办法、业务规则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事交易活动。

第四条 双方认为《CCBOT交易管理办法》和业务规则中赋予甲方的权力,实为确保交易履约和控制市场风险之必需,乙方承诺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全部风险。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易网络平台、摊位及其它相关交易交收设施,并为乙方代收、代付相关款项。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自行保存及修改密码。密码一经使用,则乙方交易账号下发出的交易指令及其它指令均视为乙方行为,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甲方郑重提醒乙方注意密码的保存、保密。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委托上海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CCBOT交易活动提供结算、交收服务,信息技术,第三方监管以及其他服务。

第六条 为有效保障乙方的订货合同履约,乙方应按照甲方《CCBOT交易管理办法》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在甲方指定结算银行账户预存足额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同时及时向甲方交付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管理办法和业务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条 乙方在参与本市场的中远期交易过程中,当市场价格出现的行情,导致某些交易商无履约能力或者当整个市场存在巨大的履约风险时,乙方同意甲方启用“F1”风险控制机制,并承诺在“F1”制度内的对应订货合同全部委托甲方代理转让,直到“F1”风险解除。

第八条 乙方有义务每日在甲方网站、交易客户端软件或专用电子邮箱中提取交易结算资料或交易所公告、通知等相关文件资料。乙方如对交易结算数据有异议,必须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确认交易结算结果。

第九条 因交易具有即时性、复杂性的特点,乙方同意在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始终依法行事;乙方向甲方提交准确、真实的资料,并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乙方同意:如作为电子交易的买方,会按照本协议所提及的各项业务规则履行了解、审查、检验和按时付款、提货的义务;如果作 第1页 共2页CCBO

CCBOT交易商入市协议书

第三条 乙方承认甲方享有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权利,并承诺自愿承担对甲方行使前述权利所应负担之义务。为确保交易履约和控制市场风险,甲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变化而修订相关的业务规则,乙方承认并将严格遵守这些业务规则。 T第二条 甲方有义务将业务规则明示于甲方的指定网站()上。乙方有义务阅读及获得该业务规则,且对于甲方在该网站上发布的一切公告信息自觉受悉。

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入市协议

为电子交易的卖方,不会出售涉及法律禁止或权利受到限制的货物,并对货物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条 甲方对乙方的委托事项和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之外,非经法定程序或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否则,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因甲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黑客入侵等突发事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或交易数据中断,恢复交易时以故障发生前系统最终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如果本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十二条 甲方通过其指定网站()及软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仅作为买卖参考之用,不构成对乙方进行交易的任何指引或误导,由此发生的交易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不因本协议的签订而构成任何代理、合伙、合营、担保、雇佣关系。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提交给甲方的各种资料不含有任何虚假成分,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在对争议进行协商、和解、调解、诉讼或仲裁的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本协议采用书面文本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采用电子文本时,自乙方在网上同意本入市协议且点击“登录”起即为签署生效。如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发生冲突时,以书面文本为准。本协议有效期至乙方交易商资格被注销为止,法律规定有追溯期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 乙方(公章或签字):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有效证件: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2F

法定代表人: 费 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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