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意向书(样本)

租赁意向书

出租方(甲方): 哈尔滨美德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联 系 电 话: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特签订如下租赁意向书:

一、租赁物业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出租的位于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以双方测量为准。(位臵详见附图)

二、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的商铺经营类别为 ,经营品牌为 ,未经甲方书面

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经营类别、品牌及转租。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甲方

交付场地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租金)。

四、合作方式:

五、租金及其它费用

乙方所承租的商铺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合

计为人民币 元,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

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以建筑面积计算)。租金递增方式:从第 年

起每年的租金标准在上一年的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 。(以建筑面积计算)。

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包括:管理费(含空调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推广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空调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

元,其他未列明的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在本租赁意向书签订后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前予以确定或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均以建筑面积计算)

六、管理公司

乙方同意甲方委托合肥星元臵业有限公司对乙方所承租的商铺及相关公共区域进行经营管理,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七、履约保证金

为示合作诚意,乙方于本租赁意向书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该履约保证金自动抵作租赁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同时予以补足。

乙方未按照本租赁意向书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乙方按照本租赁意向书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租赁意向书。

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照本租赁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甲方按照本租赁意向书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甲方未按照本租赁意向书约定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甲方将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八、《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乙方须在本租赁意向书签订后于 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合法证件资料。如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合同签订,则甲方不予退还订金或履约保证金。

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交付该物业于乙方,双方现场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本租赁意向书签订后,甲方在开展项目推广宣传时可免费使用乙方企业名称,商标,装潢形象等知识产权及其它相关权益。

九、其他约定

禁止乙方及其业务相关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行为,否则甲方不予退 2

还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本租赁意向书作为甲方和乙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依据。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将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除甲乙双方可对本次入驻意向事宜对外宣传外,双方对本租赁意向书内容及相关资料互负保密义务。

十、通讯联络

甲方通讯地址及联系人为: 乙方通讯及联络方式:

乙方:

联系人: 先生/女士

传真: 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十一、本租赁意向书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

十二、本租赁意向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第二篇: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金阳红街商铺 号 (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方开通供电后乙方入住使用。

三、租凭期限

租凭期限为 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损失。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的;

2. 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其它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的;

4. 拖欠租金日以上的。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甲方也愿意继续出租,租金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

六、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为人民币。 1~12月, 元/月;13~24月, 元/月;25~36月,/月(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交付)。租用前先付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 元,以后每 个月交一次,交纳时间为资费月 日前。乙方在租房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收视、电话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并按时交纳费用(乙方进场时须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物管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等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甲方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 元,退房时,乙方应结清水、电、煤气、收视等费用,交还钥匙 把、清扫干净卫生(垃圾必须送至室外公共垃圾箱内)后,甲方把押金退还给乙方。退房时,房屋设施如有因租住原因造成损坏必须修复或赔偿。

九、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办公或经营,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等一切相关证明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代扣代交义务。

十、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房屋质量原因或因使用所产生的正常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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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乙方应正确使用并爱护室内外公共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损坏和赔偿,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建筑结构,装修费用及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所产生的装修费用不得作为抵租金或或甲方要求赔偿等费用。

十三、双方合同终止时,乙方除可搬动物件(如冰箱等)外,其余门窗、墙面、天花等处附着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卸。

十四、若乙方将租用的商铺经营餐饮,须安装市环保指定的油净化设备,排污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十五、乙方租用期间造成的环境污染引起居民投诉三次以上经整改不能达到效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所交租金和押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十六、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的,乙方应按约定租金的2倍向甲方交付房屋租金,甲方仍保留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十七、免责条款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毁或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租金按约定费用按月结算、多退少补。

十八、甲、乙双方均应留下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如联系方式改变应及时用电话和短信告知对方。

十九、若租用期满还需要继续租用,需提前金另行商议,重新签订租用合同。

二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管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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