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丰卫生院村室一体化管理方案

太丰卫生院村室一体化管理方案

根据南卫医[20xx]32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在本辖区内全面实行镇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采职“院建院管”的模式,实行“五统一、二独立”的形式全面开展工作,为了完善管理,经充分协商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1、成立领导组:

我院成立以陶亚平为院长为组长,

为成员的领导组。

2、村医准入制度:

一、已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者资格者优先进入;

二、如行政村村医人数多于卫生室核定人数的由上级部门和卫生院进行考核考评,择优录用,原则每村室村医不超过四人。

三、乡村医生必须先自愿申请进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并无条件服从管理和安排,聘任后签定聘任合同和目标责任书。然后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各位乡村医生到各村卫生室从事医疗或药房等工作。

3、设立的村卫生室名称:在辖区内所设立的村卫生室,分别是金阁卫生室、郑潭卫生室、茆镇卫生室、北斗卫生室、华林卫生室、马元卫生室、李村卫生室。

4、人员配备:各卫生室按服务人口

其他院领导班子和各室长 比1000配备工作人员。 1

5、人员待遇:

一、卫生院对乡村医生核定业务额后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业务额原则上按毛收入人均4000元/每月执行(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减核定业务额),基本工资为600元/月、也可分档次,对不能完成业务额的或村室总收入经核算人均过不到600元/月,工资全体下调,具体根据收入核算情况定。绩效部分由村卫生室室长视各人的工作业绩,报院长批准后按比例发放,生室职工暂不享受卫生院职工其他任何待遇。

6、卫生院聘用乡村医生试用期半年后,对确实能够胜任工作、服从管理的,卫生院将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后为乡村医生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购买后乡村医生无特殊客观原因至少应在卫生室工作五年。

7、行政统一管理: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行使行业管理职责,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及村卫生室室长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室长的作用,对室长实行选聘制和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制。

8、业务统一管理:卫生室的各项预防保健、医疗药品、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统一由医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安排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统一建立门诊登记制、处方使用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度、财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档案。

9、财务独立核算:卫生院统一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票据管理,加强对收费处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卫生室“零”开支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损坏赔偿制度。

10、药品统一管理:按照基本用药目录,村卫生室用药统一由卫生院统一计划到定点采购医药公司采购和审批。杜绝乡医擅采购,私自卖药行为,一经发现一次性罚款

方解除协议并报请县卫生主管部门吊销其行医资格中,互监督举报,对举报人奖励所罚款额的

11、乡村医生在卫生院设置的卫生室工作,

感和积极性,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天职,以集体利益为第一要素,对故意损害集体利益者负全责。

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本职工作。在诊疗活动中,应规范行医,量力而行,实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截留危重病人或越级转诊,违者卫生院视情节轻重组予批评教育、罚款、甚至解聘。

12、医疗风险方面:乡村医生应始终坚持以安全第一的方针,正常诊疗活动中,

由个人、卫生室和卫生院各承担三分之一,如发生责任事故,所有的赔偿则由当事者个人全部承担。

开展从事高风险的诊疗活动,

担。乡医如因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解决(每个乡医必须参加新农合

20xx元,卫生院将单大家要相50%。 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卫生室人员必须相互团结,相互 原则上不允许乡村医生出诊),卫生院不予承担。 因技术原因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赔偿否则产生的责任均由其个人全部承

13、对于工作不能胜任者,卫生院随时解聘,并报县卫生局。

14、严格控制每月电话费和电费和水费。要以节约为根本。

15、本方案若有新政策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应以上级政策为准。

太丰卫生院

20xx年8

2日月

 

第二篇:清城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清城卫生院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县卫生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辖区内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

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卫生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防疫、妇幼、合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院,具体负责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1、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2、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标准化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3、建立乡村医生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4、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年底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

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设置二所村卫生室。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卫生院统一安排,实

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药品管理

村卫生室的药品,必须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每月要认真做好用药计划,由县卫生局指定的药品配送中心直接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并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县卫生局药监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四)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部分由村医上报合管办,待上级审核转入资金后由卫生院造册直接划拨各村村医 。

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2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聘用。

以上统筹经费包括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助由乡镇卫生院核算后,卫生院根据每位乡村医生的考核情况再具体发放。

(五)责任独立

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村医生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由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县卫生局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报县卫生局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八、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5、群众的满意度。

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6、国家基本药物购进及使用情况。

(二)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九、大力开展对村医业务适用技术培训

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附:乡村一体化组织领导

组 长:刘宝学

副组长:白曙光

成 员:赵卫民

赵瑞兰

赵会珍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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