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员工手册

小丫旅行社员工手册

计调工作要求

由于本社设立时间比较短,业务量不是很大,人事安排与部门设置按实际业务的需要,把计调工作与外联工作合在一起。

一、 计调人员工作要求

1、尊重企业文化,以饱满的热情进入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工作程序标准化,严格按计调人员操作规则执行。

2、与客户一定要签定国家标准的旅游合同文本,为客人购买国家旅游规定的险种,在旅游合同里可签定一些特别事宜,作为附本,便于以后出现争端或人生伤害诉讼法律时,有拒可依。

3、业务熟练,报价准确、快速;承诺的事必须在期限时间内有答复;快事快办,分清轻重缓急,当日事当日清。

4、与出游客人一定约好出发的地点,时间,并能给客人可查询的联系方式,并于出发前一定时间年内再核实,提醒客人做到不迟到,不掉队。

5、要慎重的选择地接社,必须在选择之前对其进行全方位考查,做到顾全大局。

6、积极接听电话,在困难情况仍能主动找房、找车,努力争取成团,节约成本,为公司争取利润最大化。

7、遇到特殊事情要冷静处理,既要保住客户,又要使公司利益不至受损,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共商对策。

8、尊重事实,不能靠想象、坐享其成,要尽量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烦。

9、提高自身修养,为公司争取每一个客户和每一次机会。

10、手机全天开机,能与人随时保持联系。

二、结款审核工作

团队出游结束,计调人员要根据合同确认书对导游报回的团款结算票据进行逐项审核,并认真写出团执行计划明细表,提交旅行社。

三、注意事项

1、一切业务往来均以书面协议为准。

2、不得向接团社索要或变相索要回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解职。

3、作好质量反馈工作。对客人满意度进行追踪调查,回访客户并建立客户档案。不能只询问地接社和全陪,以防偏听偏信,得不到真实的

信息,而做出错误的判断。

旅行社日常管理标准及要求

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行为,从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员工在工作期间或下班后,参与非法活动,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责,公司根据情节给予惩

罚,违法员工给予严惩。

二、员工应礼貌待人、热情好客、工作认真、谦虚谨慎、说话和气、举止稳重。

三、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和客人发生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反馈上司。

四、热情待客,频繁使用礼貌用语,思想端正、品德良好,充分具备一个旅游从业者的道德标准。

五、仪容、仪表要干净、整洁

六、本旅行社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和支持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领导和部署,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准阴奉阳违、营私舞弊、玩忽职守。

七、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利用公司财产为个人谋利,一经发现给予严惩。

八、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法本守则及有关制度者视情节给予一定的惩罚。

劳动纪律

一、公司员工严禁上班期间在岗位上吃零食、看闲书、聊天、打游戏、赌博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二、公司员工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每次罚款50员,并追究其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睡岗、窜岗、脱岗、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四、各部门必须保持本区域办公场所的干净、整洁,保证有一个理想的办公环境。

五、本公司为无烟公司,所有员工不得在上班期间吸烟,让所有员工在一个清洁健康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违令者给予30员的惩罚。

人事管理制度

一、 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效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二、总经理以外一切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化的管理制度。

三、凡有辛加盟公司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相互明确其义务和责任,实行互惠互利,齐心协力共创基业的用行机构。

工资制度

一、工资制度:基础工资+话费补助+出差补助+养老保险。其中工资结构与请假制度、工作性质相结合,请假期间不发工资(扣除基础工资÷30×天数)。请假五天扣除电话补助。

二、工资每月的2号进行发放。特殊原因延后。

注:缴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工龄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公司各部正职请假需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三日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三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二、员工请假者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要实行审批制。提出请假申请后,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然后在交至人事部门,进行归档方可离开。否则不于准假,请假后因事不能按期回归,确实需要续假者,按照请假程序续假,未准续假,按时不归者按矿工论处。矿工一日扣除两日的基础工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者,扣除一个月的工资,超出半个月则扣除全年工资或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请假归来后到人事部及时销假,如果不按时办理销假手续者,按超假论处.

三、病假:员工生病必须在当地医院就诊,凭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并于当日通知所在部门主管(病情严重者,可由家属代请)方属有效。病假期间的工资将按照工资考勤制度执行。

加班及假期制度

一、假期制度:

1、法定假:按国务院规定,员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国庆节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员工加班,旅行社将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假期或薪金补偿。

2、特别公休:每周享受带薪假一天,如果全年不休息则年底除了必要的奖励还给补发每天工资的1、5倍。

3、享受以上假期制度的均为旅行社正式聘用员工。

二、加班制度:因工作上的需要在必要的上班时间外仍然需要工作的就视为加班。

1、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进行核算。

2、加班应注明加班明细,有分管领导签字后(在考勤表上),后交由财务部。

旅行社财务管理标准及

财务职能

财务部是整个旅行社有效运行的重要部门,负责日常收支管理和成本控制。根据法律、法规设置旅行社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组织会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所有着权益、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核算,对旅行社的经营管理起着保障、控制、监督和服务的作用,从而促进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财务岗位要求

一、财务部经理

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经济政策和指标,使企业和国家的利益融合在一起。

(2)贯彻和执行企业的经营方针、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决策,负责旅行社财务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组织企业全面经济核算,监督企业的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利润管理和财产管理,组织旅行社经济活动分析。

(4)协调旅行社与各部门的关系,与财政、税务、工商、银行、保险机构和旅游部门的关系。

(5)定期向企业领导如实反映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准确及时的提供管理信息,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6)负责财务队伍建设,制定各级人员的培训计划,提高财务部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 权限与责任权限:

(1)对财务部所属员工和各级业务工作的管理和指挥权,对下级有指导、监督、检查权。

(2)对各部门各级支出有审批权,监督权。

责任:

(1)对所提供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2)对企业各项资金合理使用负责。

(3)对财务数据的保密性负责。

二、财务部会计

工作内容

(1)审核检查全部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是否合理、合法、正确、有效,审核其手续是否完整,列支科目是否正确。

(2)核对总帐与明细帐的准确无误。

(3)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报表,做好年度、月度财务报表。

(4)审核检查总出纳的收支凭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总出纳的现金,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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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检查银行存款余额,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和纠正。

权限和责任:

(1)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原始凭证不予办理。有要求更正权。

(2)有权参加旅行社的各种培训学习。

(3)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4)对财务数据的保密性负责

(5)对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和存档。

(6)做好企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与盘店工作。

(7)处理日常经济业务。

出纳工作内容

(1)负责旅行社的流动现金,以确保企业日常营业需要。

(2)负责日常收支活动,做好每日收入、指出帐目登记,并结出余额。

(3)检查一切收、付、缴款业务凭证,做到有凭证、有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内容清楚齐全,大小金额相符,对检查无误的凭证及时办理款项收、支、缴业务。

(4)负责编制每日资金日报和银行存款每日报告。

(5)严格执行现金盘店制度,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款项相符,确保现金的安全。

会计核算与报告的一般程序

(1) 会计年度按公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一年度。

(2) 月度财务报告每月25日结帐,次月5日报出报表。年度财务报告12月31结帐,次月5日报出报表。

(3) 企业会计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

(4) 企业货币资金、资产必须每月进行盘点,如发生盘盈、盘亏,经企业负责人签字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旅行社档案管理标准及程序

一、档案的接收

公司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象、声像等由本部门权衡掌握,有存档的必要和价值,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并在档案接受登记表中履行签字手续。未签字的档案丢失财务将不负责任。

1、一般应予存档的范围为:各类合同、预决算、图片、员工履历、各类证件及其他重要文件、材料等。

2、归档时间:各类资料发生后应及时交财务归档。

二、档案管理

要把零散的、需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分类、组合和编目,使之系统化。具体内容包括分类、组卷、 案卷排练和案卷目录的编制。

1、档案的分类可按照来源、时间、内容等的异同进行分类。

2、档案的组卷和案卷的排练可根据档案的分类进行组卷、排练。

3、档案目录可依据档案排练顺序编制的案卷名总汇。

三、档案的鉴定

对所保存的档案的价值要进行审核和判定,确定档案保存的年限,鉴定的主要方法:

1、分析档案的内容,看它是否反映本企业的活动面貌,它所谈的问题是否对以后企业活动有大的参考价值。

2、坚持复本从宽、孤本从严、本旅行社从宽、非本企业从严的原则。

四、档案的销毁

对保存期满或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表。

五、档案的借阅

对于归档资料,不得随便借出,因工作需要,向档案部门借阅有关资料时,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归还时,要履行归还签字手续,未履行手续,档案丢失,则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

六、除档案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阅档案柜里的资料。

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及程序

一、聘用制度

新聘用员工必须向人事部门呈交下述材料:

1、学历 职称证明(复印件)。

2、填写个人简历(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3、身份证复印件

4、旅行社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辞职管理制度

1、员工因故辞职时,应打辞职报告,交有主管领导签发意见,在交总经理审批。

2、员工辞职必须(试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担前30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旅行社批准方可离岗。

3、员工辞职后,应写《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三、辞退制度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的,旅行社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公司所规定的辞退条件,旅行社也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辞退后要办理移交手续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社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本社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一条 旅行社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二)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预防以旅行社名义进行违法活动;

(四)预防交通、食物中毒、刑事和治安案件等旅游安全事故;

(五)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条 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逐级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安全管理职责

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安全保卫专(兼)职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及奖惩制度;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履行报告、处理本旅行社发生的安全事故的义务。

第四条 安全保卫专(兼)职人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所在旅行社的日常安全工作及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及应急预案,协助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培训工作,处理相关安全事故;做好对务、行李、车辆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旅行社内保工作。

(二)接待、组织大型团队(旅游专列)、重点团队时应安排专人随团负责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问题,应当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或向导游人员、领队人员通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三)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并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旅行社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的安全职责:

树立安全服务意识,维护国家、企业和旅游者安全;掌握旅游安全知识,熟知所带团队人员

情况与接待计划;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旅游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处置并立即报告旅行社及当地相关部门。

(二)旅行社其他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树立“安全第一”的服务意识,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维护本单位内部环境的安全。

第六条 旅行社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加强旅游接待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中外游客游览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七条 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制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八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和推荐旅游线路,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 旅游产品或旅游线路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可能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防止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各种侵害,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 为旅游者安排的住宿、餐饮、娱乐及购物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相关方面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旅行社销售人员应当熟悉本社的旅游产品,对具体行程中可能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应当向游客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警示;履行向游客告知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义务 第十二条 组织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

第十三条 组织学生团参加旅游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全程陪同人员;召开由监护人一同参加的行前说明会,并告知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组织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应当配备具有各项基本信息的个人胸卡;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全程陪同人员及医护人员。

第十五条 进行登山、自驾车、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应当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方案和相应的急救措施,且以书面形式明示旅游者并随时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重要团队需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实行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制。旅行社员工每年要接受10小时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安全技能操作实践;旅行社新招聘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七条 旅行社聘用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持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有关规定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 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做到:

(一)严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尊严;

(二)熟知团队情况与接待计划;在接待游客过程中,应当向游客宣传旅游安全知识、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对老龄和学生团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随时清点游客人数,保障游客的安全;

(三)在游览、购物、住宿及娱乐场所,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被盗和发生意外事故;

(四)乘车时要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途经危险路段要提醒旅游者防止磕碰,到站下车要提醒旅游者带好贵重物品,停车时要提醒司机锁好门窗;

(五)掌握旅游者入住饭店的安全状况,协助饭店对旅游者介绍所住饭店的安全注意事项;

(六)不得组织、推荐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场所或其它危险性娱乐活动;

(七)旅游者患病、死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报告;

(八)发生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不得擅离职守;保护好旅游者与事故现场,履行报告职责。 第二十条 行李安全管理应当做到:

(一)旅行社应配备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行李管理人员;

(二)完备行李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旅游者行李损坏或丢失;

(三)导游人员接团后,要协助旅游者查验行李,发现破损、丢失,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四)办理行李托运,应提醒旅游者锁好行李,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二十一条 交通工具管理应当做到:

(一)旅行社租用的旅游用车应当取得旅游运营车辆资质,保险手续完备;

(二)旅行社自备的旅游车辆应当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三)出车前,须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上路行使;

(四)不得驾驶故障车辆及过期报废车辆,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超载运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可靠路线;

(五)紧急避险专用工具和急救药箱必须放置在交通工具内明显位置,且保证其合格有效。 第二十二条 旅行社经营场所要做好财务、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制定相应的财务、火灾、刑事、治安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旅行社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三条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按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 对于一般、较大、重大伤亡事故,严格执行《山西省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第二十四条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二)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三) 通知被接待单位及家属;

(四) 协助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五) 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 查找事故原因及责任人,汲取教训,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行社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第二十六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旅行社应当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对结果进行通报,以吸取教训,并在3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发生治安事故,导游人员应:

1、保护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导游人员应挺身而出保护旅游者,将当事旅游者转移到安全

地点,力争追回钱物;如有旅游者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2、立即报警。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及时向旅行社报告。要及时向旅行社领导报告治安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按领导指令开展工作,情况严重时,请领导亲临指挥、处理。

4、安定旅游者的情绪。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力争使旅游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

5、写出书面报告。导游人员应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除报案内容外,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侦破情况、受害者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情绪及有何反映、要求等。

6、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导游人员应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善后事宜

三、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入住饭店后,导游人员应尽快熟悉饭店楼层的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逃生路线,并适时向旅游者介绍;导游人员应掌握领队和旅游者的房号。发生火灾事故,导游人员应:

1、立即报警;

2、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

3、配合饭店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

4、引导自救:

A、不使用电梯;

B、若身上衣服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C、必须穿过浓烟区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

D、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堵塞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E、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5、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旅游者得救后,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伤者应迅速送医院,有人死亡,按有关规定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解决因火灾造成的生活方面的困难,设法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协助领导处理好善后事宜;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

四、食物中毒处置预案

组团社应通过合同或协议方式,要求接待旅行社保证旅游者用餐安全。

导游人员要提醒旅游者不在小摊贩上购买食物,团队就餐时发现食物、饮料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导游人员应立即要求更换,并要求餐厅负责人出面道歉,必要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发现旅游者食物中毒,导游人员应: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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